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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2016年度结题及2017年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17:07:32   浏览量:

工程全体学生:
       根据《工程学院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管理办法》,请通过2016年度立项的团队于11月13日(下周一)中午12点前将结题材料交于工程学院学工组(工程楼30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学号

团队成员

项目名称

指导老师

项目经费

朱彬彬

1201510345

郝勇

钟涵

汪煜烽

穿越富水断层深埋引水隧洞涌水量预测及风险评价研究

吴立

5000

李锐

1201510368

周鹏

郭东东

水基钻井液热物性、流变性以及THF水合物抑制性与介观结构的关联研究

宁伏龙

张凌

5000

蒋孝鹏

1201510359

伍运霖

安鹏举

赵学金

块碎石冻土原位沉融实验研究

邓清禄

胡学军

5000

     “包头城建创新奖学奖教金”由包头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该项奖学金主要是以课题立项研究的形式为学生提供的发展型资助,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全面成才。
      第一条“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面向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条“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项目资助范围:所选课题与学院专业相关,所申报的课题应未得到学校各类计划资助的项目。本科生、研究生每年各资助3项,本科生资助3000元/项目,研究生资助5000元/项。
      第三条“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项目资助形式:立项通过后发放30%经费,项目结题通过发放剩余70%经费,项目结题不通过不予发放后期经费。
      第四条“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到学院学校处分。
     (二)富有进取和探索精神,热爱科研,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科技活动。
     (三)本科生申请者除满足第(一)、(二)款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在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2.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班级前60%。
     (四)学生在本学年度已获得其他类型奖学金不可参评“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第五条  “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结题要求:结题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资助”。
      第六条  评审程序
     (一)“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由团队自主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包头城建创新奖学奖教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项目和候选人,全校公示。
     (二)“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在每年10月份评审。
      第七条获奖者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核实,撤销其“奖学金”荣誉,收回奖金和证书。
      请符合以上立项条件的团队于11月13日(下周一)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交于工程学院学工组(工程楼301)。


工程学院学工组
2017年11月6日


附件:工程学院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项目申报书
http://gccug.com/uploadfile/2017/1106/20171106051015354.docx